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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辦法-幼幼組
活動辦法
活動說明
  • 報名與徵件期間:即日起~2019年6月30日(日)晚間11點59分59秒止
  • 報名方式:活動官網線上報名 https://story.funpark.com.tw/2019
  • 參賽資格:4~6歲兒童
  • 參賽組別:
參賽組別
幼幼組
參賽人員
2人(含帶隊者)
帶隊者 家長
組隊與報名方式
  • 小朋友與家長一同組隊參賽,由家長協助上網報名
  • 繪圖紙檔案共五款樣式供參賽者選擇,請至官網《我要報名》幼幼組頁面下載圖檔,並採用A4著色紙列印繪製參賽
  • 限A4白紙不限材質,繪畫作品需非電腦繪圖,如彩色鉛筆、彩色筆、蠟筆、水彩等應用於繪畫上之形式
作品繳交方式
  • 線上報名並投稿:至賽事官網填妥參賽資料,以拍照或掃描方式上傳至賽事官網
  • 每組最多繳交5件作品,但若單組有多件投稿並入圍決賽,會以其評分最高之一件作品入圍
  • 完整或不正確的繳交方式,以及使用任何電腦、電子、手機APP著色的方式都立即取消參賽資格
入圍決賽後注意事項
  • 第一階段採線上投稿
  • 第二階段會經評審書審後選出入圍決賽作品,主辦單位會通知入圍隊伍郵寄入圍投稿之紙本作品至《智趣王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「2019FunPark創意說故事─幼幼組」》(10682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88號8樓)
  • 本參賽作品完成後,歡迎使用2019年全新改版FunPark系列產品-「Fun實境」app裡面之「AR塗鴉」單元,將小朋友塗鴉創作之平面作品利用AR技術轉化為3D實境影像作品
    註:(「Fun實境館」app可支持iOS 9.0與Android 6.0以上系統)
活動流程
報名流程

* 登入專區:享一個月免費看500本書

報名方式
  • 第一階段:請參賽者完成紙本作品後掃描上傳作品(此時請確實保存好作品),於截止2019年6月30日晚間11點59分59秒前上傳
    • 第二階段:預計2019年7月10日~2019年7月12日,
      主辦單位Email通知請參賽者將實體作品於2周內郵寄寄回,逾時不候
  • (郵寄地址:10682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88號8樓<2019FunPark創意說故事─幼幼組>)
  • 第三階段:預計2019年7月23日~2019年8月4日,進行評審並同時網路票選活動 得獎者將於國小組決賽當天一同頒獎
活動官網線上報名
  • 1.由4~6歲小朋友與家長一同組隊參賽,並由家長協助於活動官網(https://story.funpark.com.tw/2019)進入《我要報名》幼幼組,加入FunPark會員後,即可線上報名並投稿作品。(如已是FunPark會員,直接登入帳號&密碼即可報名)
  • 繪圖紙檔案共5款樣式供參賽者選擇,下載圖檔後,請採用A4著色紙列印繪製參賽,作品檔案最多繳交5件。
  • 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作品後,請將實體作品保存完善,等候通知寄回。
評選辦法
第一階段:
  • 請參賽者完成紙本作品後掃描上傳作品(此時請確實保存好作品),於截止2019年6月30日晚間11點59分59秒前上傳
第二階段:
  • 線上審稿,第二階段審核日期:2019年7月10日-2019年7月12日
  • 入圍第三階段組數:最多入圍50組
  • 評分項目
評次
1
2 3 4
評分項目
創意意象表達 整體構圖性 色彩技巧性 創意設計美感
比重 40 25 25 10
第三階段:
  • 線上審稿,第三階段審核日期:2019年7月23日-2019年8月4日
  • 評分項目(60%)
    評次
    1
    2 3 4
    評分項目
    創意意象表達 整體構圖性 色彩技巧性 創意設計美感
    比重 40 25 25 10
  • 網路評選(40%) 賽事官網人氣投票(100%)
評分說明:

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繪師及創意美感專才擔任評審,依評審評分60%與網路評選40%之比例評選,若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,獎項得予從缺。

注意事項:
  • 於官網報名完成後,分兩階段:第一階段-請參賽者完成紙本作品後掃描上傳作品;第二階段-主辦單位 Email 通知請參賽者將實體作品郵寄寄回,並於2周內寄回。
  • 凡進入第二階段之作品,即表示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其作品展示權,並有權將作品運用於印刷、宣傳品等設計素材。
  • 參賽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過、出版或獲獎者為限(包括學校刊物、報紙雜誌、書籍、多媒體等),且不得有抄襲、翻譯之情形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;如經發現屬實,除取消名次,追回獎金、獎狀及獎品外,參賽隊伍並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  • 得獎者須配合參加或出席相關宣傳活動,違反參賽規則、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,另由備取人選遞補。
  • 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,得以從缺。所有參賽隊伍應尊重並不得複查評選委員會之決議,不得有任何其他異議。
  •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完成報名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所提供相關資料;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相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自公佈得獎日起,讓與主辦單位;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、攝影、發表、網頁製作、出版、佈置、展覽、刊登報章雜誌,或印製書冊等,主辦單位可重製作為包括但不限於銷售、販賣及再授權各項營利或非營利目的之使用用途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。
  • 寄回之作品,主辦單位(智趣王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)、指導單位、協辦單位得以教育推廣為目的,將作品上傳至相關官網及「FunPark 童書夢工廠」等平台交流分享,不受時間、地域限制,並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重製、公布與發行之權利。入選決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原著作者與主辦單位共同所享,主辦單位擁有非專屬無償使用權。
  • 寄回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,其著作財產權歸原著作者與主辦單位共同享有,主辦單位得將入圍決賽作品結合大會活動,設計製作文宣品、廣告品,展示於展覽會場、媒體通路、報章雜誌、各相關網站等提供多元化的宣傳管道,不另支稿費及版稅。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入選決賽作品之一切權利。
  • 參賽作品如有涉及侵犯著作權,如冒偽、抄襲、拷貝或經抗議、檢舉侵犯著作財產權情事,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,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,若為得獎作品,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獎金和獎品,如涉有爭議或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,由參賽隊伍負全責,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。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,參賽隊伍需自行承擔,不得異議。
  • 每一隊須推舉一位為代表領取,獎品之分配比例,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
  • 其他注意事項:主辦單位得於合理範圍內蒐集、處理、保存、傳遞及使用參賽隊伍所登錄的資料,以提供資訊或服務、或作成統計資料、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的調查或研究、或為任何合法的使用或提供主辦單位相關服務。對於參賽隊伍所登錄或留存的個人資料,除下列情況或另有約定外,主辦單位同意在未獲得參賽隊伍同意前,不對外揭露參賽隊伍的姓名、地址、email 及其他依法受保護的個人資料。 
    例外情形:
    • 基於中華民國法令的規定。
    • 受中華民國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的要求。
    • 為維護或保障本網站的財產及相關權益。
    • 在緊急情況下為避免其他會員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的危險。
    • 參賽隊伍同意。
    • 如果其行為涉及違法或侵權疑慮時,主辦單位得將參賽隊伍所留存或產生之資料及記錄,提供予相關主管機關、司法機關。
  • 凡報名參賽隊伍,即視同承認本競賽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,並已充分瞭解上述「注意事項」中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擁有之權利及義務,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各項規定,其他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保留修改之權利;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,以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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